广东高院首次发布行政诉讼十大司法建议 涵盖多领域
此次发布的司法建议在对象上,既包括市、县区、镇三级政府,也有国土资源、民政、交通运输等行政部门,在内容上侧重点各有不同。有的司法建议旨在推动行政机关改进执法行为,从根源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如广东高院针对某市政府未按相关规定核发、注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引发群体性诉讼提出改进建议,市政府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有的旨在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应诉工作、提高应诉能力,切实发挥行政应诉化解行政争议的积极作用,如肇庆中院针对某镇政府在行政赔偿案件中未提交证据和答辩意见、未派人出庭应诉提出建议,镇政府及时进行剖析改正;有的旨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规范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如惠州中院针对某镇政府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案件败诉率畸高、事实认定不清等问题提出建议,镇政府随后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及时化解村集体矛盾隐患,充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
在广东高院大力推动下,去年4月,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专门印发《关于加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工作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意见》,今年4月广东高院又专门制定《关于提高司法建议工作质量的意见》,全省法院通过府院联席会、行政审判白皮书、数据共享等方式,向行政机关通报司法建议有关情况,督促行政机关积极落实反馈行政诉讼司法建议。去年,广东法院发出行政诉讼司法建议232份,行政机关当年落实202件,落实率为87.1%、同比增长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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