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企资本补充债发行规模骤降 超百亿元永续债已在路上
据悉,资本补充债发行期限一般在5年以上(含5年),有利于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提高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同时引入保险公司发行债券,也有利于扩大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主体,丰富市场投资品种。自2015年保险公司被允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资本补充债以来,资本补充债发行总规模已超3500亿元。
“从清偿顺序上看,该类债券列于保单责任和其他普通负债之后,先于保险公司股权资本的债券。再加上其对拨备覆盖率的影响,其实该类债券并不好卖。”业内人士指出,保险公司发行资本补充债,意在调整结构,提升偿付能力充足率。
2022年初正式施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对保险业审慎监管的三支柱框架进行了修订与完善。受其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下滑,补充资本成为一些公司的当务之急。但与之相悖的是,2022年以来,资本补充债的发行规模仍在缩减。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不好卖”外,资本补充债还无法满足核心资本对永续性的要求,只能纳入附属资本,这些都影响了保险公司发债的积极性。
2022年8月,央行、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公司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永续债)补充核心二级资本,进一步拓宽了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
平安证券分析师王维逸指出,监管允许保险公司发行永续债,从发行主体、发行条件和减计、转股及赎回条件等方面作出规定,有助于进一步拓宽保险公司资本补充渠道、增加险企的核心二级资本、提升险企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同时增强保险公司风险防范化解能力。
“永续债因触发特定事件时进行减记转股、赎回不含利率跳升等机制、不提供抵押或担保等设置,可纳入核心二级资本,从而能够提升保险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融资“补血”新工具近日“破冰”,中国太平3月10日发行2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137.76元)永续次级资本证券,初始年分派率为6.40%。此外,《经济参考报》记者独家获悉,另一家保险公司的30亿元人民币永续债已在路上。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规定永续债余额不得超过核心资本的30%,而资本补充债的发行条件也要求保险公司“发行的资本补充债和次级定期债务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100%”。这就意味着,前述两类资本补充工具并不适用于一些亟需“补血”的小型保险公司。
“尽管险企资本补充工具多样,但增资扩股和发债都非治本之策。保险公司通过提升盈利能力增加资本实力,进而提升偿付能力,才是长久之计。”业内人士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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